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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pk102023-01-31 16:05

年货销售进入爆发期:南北方差异大,年轻人减负式返乡******

  随着春运开启,返乡过年人群增多,年货销量开始逐步上升。美团统计显示,预计“小年”(1月14日)前后,将迎来2023年年货购买小高峰。

  京东数据显示,近期京东上“年货”作为热搜同比飙升226%,其中“糖果”搜索量增长180%,“烟花”的搜索量更是上涨248倍。

  南北方购买差异大

  美团优选数据显示,最近两周,“腊肉挂钩”销量环比上月增长150%,饺子销量环比增长60%。

  从地域看,腊肉挂钩、腊肠制作器成地道南方“年味风向标”。美团优选数据显示,重庆、成都、梅州、绵阳、宜宾、达州、泸州、广安、南充、资阳消费者更爱下单腊肉挂钩;湖北、安徽等地消费者更爱下单腊肠制作器。

  北方消费者更偏爱饺子。美团优选数据显示,近期饺子馅挤水袋、饺子帘、硅胶揉面垫、擀面杖等包饺子用具热销。其中,天津、铁岭、哈尔滨、唐山、沈阳、济南、承德、大连、沧州、廊坊消费者更爱下单饺子帘,而爱下单擀面杖的消费者多集中在东北三省。此外,东北因室内供暖后足够热,雪糕成为招待亲友、降温解馋的热选年货。东北三省雪糕下单高峰从春节前三周就已开启。

  此外,春节传统习俗的传承成为了消费者心中的主流。京东的调查数据显示,82.2%的用户表示会购买年夜饭、传统美食、土特产等,同时59.9%的用户表示愿意购买春联、年画、剪纸、装饰等提升过年气氛的产品。

  此外,今年春节,健康消费受到更多关注。京东数据显示,北京用户寄出医疗保健品的金额同比增长6.2倍,广州和上海增长则达到6倍。此外,调查显示有12.4%的消费者表示会把大城市兴起的趋势新品带回家,如智能化、绿色环保等更加细分,更加优质的商品,这一定程度上也体现出消费者渴望给亲人带去改变和更好的生活的消费倾向,以及今年人们主要关注家人健康、为家里添置大件尤其是智能化普及的趋势。

  《2023年快手电商年货消费洞察报告》显示,“精致养生”成过年新趋势。快手年货节期间,土蜂蜜、海参等滋补养生品,受欢迎程度大幅上升;心率血氧脉搏健康电子仪等医疗器械产品,从“医疗”特供变成过年送礼必备爆品。

年轻人异地下单“减负”返乡

  过去不少人返乡过年都会拎上年货,但今年更多消费者选择了异地下单。

  京东消费及产业发展研究院发布的《2023年货消费报告》显示,约70%的受访者计划回家过年,另外还有相当部分消费者选择旅游过年,因此年货节期间机票销售同比上增长200%,同时也带动“年货春运”、当地线下旅游文化消费的快速增长或恢复。

  在大多数选择返乡过年的同时,年货的异地订单在上涨。京东数据显示,异地订单主要体现为身在1-2线城市或经济发达省份的用户向家乡发出的年货,其中广东、北京、上海、江苏、山东、浙江6省发出异地订单量同比增长34%。在常规年货品类中,北京下单的收货目的地最多是河北、东北和山东,上海则寄往安徽、江苏和四川,广东则主要发往广西、湖南和湖北,总体上各地偏好呈现出明显的南北区域差异。

  美团优选数据显示,最近两周,平台上异地订单环比增长10%。广州、深圳、东莞、佛山、北京、上海、成都、杭州、长沙、西安等地消费者,倾向于在大城市给老家远程下单年货。美团在春节前夕增派物流运输及分拣人员,鼓励更多自提点店长在春节期间持续经营,同时加大高性价比的节日礼盒、特色年货、生鲜果蔬等商品供应。

  饿了么数据显示,腊月以来,“家宴”外卖的搜索量也较去年同期涨幅超过10倍。八宝饭、佛跳墙、腊味等半成品搜索量环比增长超过30%。同时,搜索“家宴”等年夜饭相关的用户中,00后占比超过六成。

  “预制菜”成电商新发力点

  预制菜近年来热度快速增加,在年货采购中也受到消费者关注。京东数据显示,预制菜因省时、省力、“发挥稳定”,受年轻人和家庭消费者青睐。数据显示,糖醋里脊、狮子头、年年有余八宝饭等预制菜销量上升较快,并预计在春节前7天进入销量高峰。其中,广东、浙江、上海、江苏等南方地区消费者,对预制菜类年夜饭热情更高。

  京东数据显示,数据显示,京东超市的预制菜用户年复合增速超过50%。其中,高线城市用户占比 67%,家庭用户占比 76%,成增长主力。从购买人群来看,女性占比55%、已婚占比74%, 21岁-30岁的年轻化及单身人群增长趋势明显。高线城市已婚家庭女性是预制菜消费主力。

  京东超市与中国预制菜产业联盟协会发布的预制菜行业趋势显示,2022年国内预制菜市场规模为4196亿元,同比增长21%。其中,广东、山东、上海成预制菜三强省市。预制菜购买人群以高线级城市中产、家庭用户为主,已婚女性占比最高。预计2026年预制菜市场规模将达10720亿元。

  产品方面,“招牌菜”及高性价比的菜肴更受欢迎,“招牌菜”中的佛跳墙、猪肚鸡、牛大骨增长190%,销售额占比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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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7种情形不得报名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

国家新闻出版署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关于印发《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办法》和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施细则》的通知

国新出发〔2022〕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有关主管部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中央各主要新闻单位:

  现将《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办法》和《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国家新闻出版署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22年12月30日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宣传思想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党管媒体的要求,加强新闻采编队伍管理,规范新闻采编秩序,促进党和国家新闻事业发展,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和国家对职业资格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对新闻记者实行准入类职业资格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的统一规划。

  第三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面向已入职新闻单位的从业人员,考评其是否具备从事新闻采编工作所必需的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

  本办法所称新闻单位,是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依法批准设立并列入新闻记者证核发范围的单位。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闻单位从事新闻采编工作的人员,应当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合格并依法取得新闻记者证。

  第五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由国家统一组织、统一时间、统一大纲、统一试题、统一标准。

  第六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应当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考试组织工作应当接受监察机关、保密机关和社会监督。

  第二章 考试组织

  第七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在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具体考务工作委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各地考试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共同负责。具体职责分工,由各地协商确定。

  第八条 国家新闻出版署负责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考试题目,研究并建立考试题库。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考试工作的组织实施,会同国家新闻出版署对考试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确定合格标准。

  第三章 考试报名

  第九条 报名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新闻志向、工作取向,热爱新闻工作,恪守职业道德。

  第十条 报名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应当具备本办法第九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三)在新闻单位编制内或者与新闻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新闻单位为非法人编辑部的人员,须为新闻单位的主管(主办)单位在编人员或者与主管(主办)单位签有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已经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

  (一)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公职的;

  (三)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的;

  (四)被列入新闻采编不良从业行为记录并在限业期限内的;

  (五)伪造学历、工作资历证明的;

  (六)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

  (七)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 参加考试的人员,须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新闻单位审核同意,按照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考试管理机构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完成报名,凭准考证、身份证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中央单位主管、主办新闻单位的人员参加考试,实行属地管理原则。

  第四章 考试内容

  第十三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的内容和命题范围以国家新闻出版署公布的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为准。

  第十四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设置基础科目和专业科目,综合考核应试人员从事新闻采编工作应当具有的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

  第五章 考试方式

  第十五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具体考试日期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确定。

  第十六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纸笔考试或者电子化考试。

  第十七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统一确定合格分数线,考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

  第六章 考试违纪处理

  第十八条 应试人员在考试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终身不得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

  应试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 考试工作人员有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视其情节、后果给予相应的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资格管理

  第二十条 国家新闻出版署建立新闻记者职业资格数据库和诚信档案,将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以及依据本办法第十八条作出相应处理人员的有关信息,录入新闻记者职业资格数据库和诚信档案,并为应试人员、新闻单位和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提供线上查询服务。

  第二十一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合格的人员,由所在新闻单位按规定为其申领新闻记者证。

  第二十二条 国家对新闻记者依法实行执业准入管理,由国家新闻出版署统一核发新闻记者证。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施行前已获得国务院有关部门认定的新闻采编从业资格或者持有有效新闻记者证的人员,视同通过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其他相关规定,凡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施细则

  第一条 根据《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办法》和有关法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国家新闻出版署成立全国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负责拟定考试大纲、考试命题、考试阅卷、提出考试合格标准等工作。

  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成立全国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设在国家新闻出版署,负责考试大纲、考试试题审定和考试监督检查等,承担考试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设立《新闻基础知识》和《新闻采编实务》2个科目。

  2个科目考试在同一天上、下午分别进行,每个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第四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方法,应试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参加全部应试科目考试合格,方可取得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合格证明由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委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制作发放。

  第五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考点原则上设在直辖市和省会城市的大中专院校、中考高考定点学校或者考试机构建设的专门场所,优先安排在人事考试标准化考场、教育考试标准化考场进行。

  第六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在当年度考试6个月前向社会公布,保证应试人员及时了解考试要求,进行充分的学习、备考。

  第七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坚持回避原则和考试与培训分开的原则。凡参与考试命审题、阅卷等工作的专家及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考试,也不得参与或者举办与考试内容相关的培训;参与考试组织实施的单位和机构,不得举办与考试内容相关的培训。

  应试人员参加培训坚持自愿原则。

  第八条 考试相关工作和试题试卷的秘密等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各级考试实施机构会同有关部门切实做好考试各环节的安全保密工作。

  第九条 参与考试组织实施的有关机构、专家及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法规规定,遵守考试工作纪律。

  第十条 本细则由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细则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其他相关规定,凡与本细则不一致的,按照本细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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